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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高 兴
另起炉灶恶意竞争
LT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,是目前国内消耗臭氧层物质(0DS)替代品技术开发实力最强、品种最全、产业规模最大的高科技企业。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期间,公司员工杜某、王某、翟某、尤某、戴某、韩某6人以各种理由,先后从LT公司辞职。杜某时任LT
公司副总经理,其余人员也都是LT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骨干。
2002年下半年,0DS替代品市场突然出现一匹“黑马”,一家新设在J省S市GF公司的企业,开始大量生产销售与LT公司相同的产品。
LT公司从市场反馈的信息发现,这家公司生产的产品不仅与LT公司的主要产品完全相同,而且制备技术极为相似。令LT公司疑惑的是,GF公司总能以略低于LT公司的销售价格恶意冲击LT公司建立多年的销售渠道。
各方高度关注被告人获刑
此事关系L T公司的生死存亡。LT公司遂于2003年7月向H市公安局报案,2004年6月11日,H市公安局立案侦查。LT公司股东会、董事会在历次年度大会上都对此案予以高度关注,并形成一致意见,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彻查此案。
公安机关查明:2001年上半年,杜某等6人密谋商议,策划利用知悉的L T公司的商业秘密获利,并决定共同辞职办厂。2001年10月10日,GF公司在S市成立,杜某等6人均以王某名义出资,并在王某所占62%股份名下持有不同比例股份。
在GF公司经营过程中,杜某、翟某违反LT公司保密规定及辞职时所签订的保密协议,将在LT公司工作期间所掌握的生产ODS替代品技术产品的两套联产技术非法披露,伙同王、尤、韩等人在S市成立G F公司非法使用该技术,生产并销售产品。GF公司仅2003年1月至8月,通过杭州一家化学有限公司销售侵权产品,就给LT公司造成经济损失670余万元。
据LT公司介绍,ODs替代品技术从研发到产业化生产,经历了七八年之久,总共投入技术开发费用大约2000万元。而杜某等人在几乎没有前期投入的情况下,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,在短短的3年时间里获得了5亿元的销售额。
LT公司商业秘密遭侵权一案,受到Z省、H市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。H市市委书记更是多次作出重要批示,支持并督促司法机关加大办案力度,严厉打击犯罪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。
在多方关注和各界强有力的支持下,经过司法机关和LT公司的不懈努力,案件的查处工作终于在立案一年后取得了阶段性进展,公安机关查获了犯罪团伙的部分犯罪事实,除杜某在逃外,翟某等人均被依法逮捕。
2007年2月,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翟某等五名被告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。分别判处丰犯翟某、王某、尤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;从犯戴某有期徒刑三年,韩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三年。(杜某在逃,另案处理)
编者的话:LT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案中,六名被告人违反保密协议,通过非法披露并使用LT公司商业秘密而获利,这六名被告人所开设的公司不但节省了巨额开发费用,而且轻而易举地获取了巨额利润。法院在审理时,综合以上多种因素,并按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不同作用,分别定罪量刑。
摘自:《保密工作》杂志
(yiping编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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